程佑又跪在了简修城脚边。

    大衣被他脱下来折好放在了座椅上,车里暖气打得足,他一路行来脚底粘上的雪和泥土很快就化成了泥水,静静地顺着被冻得通红的脚底落在了车内昂贵的地毯上,在上面留下了明显的污渍。

    地毯上的水迹湿了又干,从蒙利亚州回麓州要翻滚一座横于两州之间的山脉,山路颠簸,已经跪了超过三个小时的程佑逐渐有点吃不住劲儿了。

    又是一次转弯时的颠簸,程佑身子打晃,本能地用手撑了下地。

    接着那只手就被简修城踩住了。

    程佑没挣扎,因为方明赫还在在后面的车里,他任由尖锐的疼痛从手指一句钻进大脑,曾经想过无数次如果被抓到就跟简修城鱼死网破的人,如今委曲求全地低声认了错,“主人息怒,是奴隶没用。”

    简修城认识的程佑就不是忍气吞声的人。

    所以他越是这样为了方明赫而低头相忍,简修城就越是愤怒。

    简修城的脚转而碾在了逃奴的头上,程佑一动不动地任他施虐,听见他戏谑地说:“我很想知道,为了那个姓方的,你能忍到哪个地步。”

    “跟方明赫没关系,主人。”被踩着脑袋其实不算疼,但随之而来的强烈的践踏和屈辱感却让程佑喘不过气,“阿佑知道错了,随便您想怎么处置,求您……不要牵扯旁人了。”

    简修城嗤笑一声,“你喜欢他?”

    说的是问句,但语气是笃定的,连声音都是冷的。

    程佑的侧脸在地毯上蹭得生疼,闭上了眼睛,“没有,主人,我没喜欢过任何人。”

    “那事情就简单多了,”简修城松开了脚,“那我杀了他,一了百了,省了许多麻烦。”

    “不要!”程佑抓住了简修城的脚踝,他知道他的主人向来说到做到,因此不敢再有半点侥幸地哀求,“我没有让他知道过,他不知道!一直不知道!……求您放过他,怎么对我都好,别动他!”

    “我的东西,居然对别人上了心。”简修城有点可惜地摇摇头,示意程佑重新跪好,“那你说,他喜不喜欢你?”

    程佑心里猛地哆嗦了一下,“……主人?”

    简修城笑了一声,把一个手机随手扔在了他面前。

    他认得那个手机壳,是方明赫的。

    手机锁不知道是怎么被解开的,程佑迟疑地拿起来,开着的界面是备忘录。

    「我好像有点喜欢阿佑,但阿佑好像喜欢女孩儿,这是个秘密,不能让他知道。」

    「他就睡在旁边,睡得像小猪,还会打小呼噜,好可爱,想抱抱他,但不敢。」

    「不知道为什么阿佑睡觉总喜欢把两只手都举到头顶上去,两条胳膊都露在外面,会着凉的吧?我把胳膊给他塞回被子里去,他要是醒了,我就说是他打呼吵到我了。」

    「阿佑喜欢吃火锅,喜欢喝碳酸饮料,喜欢吃冷饮,不吃姜蒜,喜欢香菜。」